物业用时间说话就合法了吗?
在物业管理的实际运营中,“物业用时间说话”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所谓“物业用时间说话”,往往指的是物业在面对业主的诉求、问题或纠纷时,不积极主动地去解决,而是采取拖延的策略,企图通过时间的推移来淡化矛盾或者让业主放弃维权,这种做法究竟是否合法呢?
从法律层面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物业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服务期限等,如果物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比如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环境卫生的清理等,以时间来拖延而不及时履行,这显然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违约。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业主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当业主发现物业存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有权要求物业进行整改,而物业用时间说话,不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的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物业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就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用时间说话的做法是对业主权益的漠视,破坏了这种平等的关系,违背了公平原则。
物业的这种拖延行为还可能导致问题的恶化,小区的电梯出现故障,物业不及时维修,随着时间的推移,故障可能会更加严重,甚至危及业主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物业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物业用时间说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业主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物业也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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